国外云服务企业竞相进军中国
DOIT云计算 13年04月03日 15:22 【转载】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王雪杨
导读:为积极应对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入我国带来的挑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实行并加强对云服务提供商的准入管理,支持本土企业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鼓励我国用户使用本土企业提供的云服务。
为积极应对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入我国带来的挑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实行并加强对云服务提供商的准入管理,支持本土企业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鼓励我国用户使用本土企业提供的云服务。
近期,作为全球云计算代表企业之一的亚马逊,悄然推出云计算产品的中文网站,被业界普遍视为其云服务进军中国市场的前兆。2012年下半年,已有微软等多家外企通过多种方式将云服务推至我国市场。外企云服务的竞相进入对我国尚处培育期的公有云服务发展将带来什么影响?是否预示着我国云计算发展将遭遇 “狼来了”的危机?我国如何做到既积极合作又谨慎应对并在云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实现自主创新发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冷静分析。
一、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军中国市场及其原因
亚马逊心仪中国市场并非最近的事。2010年前后,亚马逊就曾与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进行公有云进入中国的谈判,后出于成本考虑暂缓了相关计划。此次亚马逊中文网站上线,自然被外界视为其既往计划的延续,尚需确定的只是其云服务落地的时间和模式问题。此外,瞄准我国公有云服务市场的外国企业,不是只有亚马逊,微软、IBM等多家外企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外企进入我国云服务市场有三种模式
一是授权国内企业运营云服务;二是借助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提供云服务;三是成立合资公司进军我国云服务市场。
(二)我国规模迅速扩大的云计算市场吸引外企竞相进入
我国云计算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无论公有云服务市场还是整个云计算市场的增长潜力都相当巨大。据预测,我国公有云服务市场规模将从2011年的 2.97亿美元扩大至2020年的38亿美元,整体云计算市场规模将在2016年前保持36%以上的高速增长。这正是外企竞相进军中国市场的主要原因。
二、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军中国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当前,我国自主云服务发展尚不成熟,呈现出服务内容少、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低、服务模式不丰富、标准化程度差、市场集中度低等特征。在此背景下,外企云服务的强势进入将可能给我国云服务及整个云计算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信息技术领域的马太效应可能延伸至云服务市场
凭借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多年经营,外企已积累了大量服务经验,形成了多种服务模式,拥有提供大规模云计算服务的能力,加之跨国巨头拥有一流的品牌信誉和优质的用户体验,这对我国本土云服务企业将造成较大冲击。
(二)外企掌控云服务将不利于我国云计算自主发展
应用驱动、服务牵引是云计算的显著特点,云服务的发展能够带动软硬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发展。如果云服务发展被外企主导,则相关环节的自主发展就难以实现。由于互为上下游、拥有共同客户群、技术实力相当等因素,微软、IBM、SAP等跨国巨头在传统信息技术领域已有多年深厚的合作关系,因此这些外企在构建自己的云服务信息系统时,自然会优先考虑外国企业。同时,这些领先的国外云服务巨头,本身就拥有实现纵向一体化的资源和实力,在云计算基础软件、硬件和解决方案方面也已深耕我国市场多年,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无论何种情况,外企的这种动向都势必会对我国云计算及相关领域的自主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三)可能加大我国云服务用户面临的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一直是关系云服务发展和应用成败的重要因素。即使外企在运营云服务时遵守相关法规,能够实现对用户信息的保护,但仍会在三个方面加大用户的安全风险。
第一,外企在云服务方面运营多年,尽管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国情和用户需求。若发生冲突,我国用户在维权方面可能面临重重困难。
第二,外企云服务进入将带来跨国家的司法管辖区问题。如果外企云服务厂商将我国用户的数据存储或转移至国外,用户就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遵守当地的一些法律规定,这也会带来一定安全风险。
第三,对于外企云服务,我国在云服务标准、规范、制度等方面还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
三、总体判断与应对建议
(一)应客观对待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军中国市场
亚马逊、微软等跨国IT巨头的强势进入,确实给我国发展尚不成熟的云服务产业和云服务企业带来了严峻挑战。但是,外企云服务优质的用户体验可能激活我国云服务用户需求、激发云服务市场做大,而外企健全的生态体系和成熟的服务模式也可为我国本土企业提供借鉴,倒逼我国企业苦练内功、提升水平。因此,对外企云服务竞相进入中国必须客观对待,既要认识到其消极影响,又不必过分担忧,要“战略上藐视”与“战术上重视”并重。
在战略层面,要相信我国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基础和优势,不畏惧外企云服务的进入。我国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拥有世界一流的发展实力,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在云服务领域的布局也已初见成效,部分企业的PAAS平台吸引了数十万开发者入驻,形成了云主机、云存储、开放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租用服务和多种在线软件服务。同时,我国在云计算服务器、存储设备和私有云解决方案方面也已具备一定的实力。因此,应以之为基础,积极将外企带来的发展压力化为推动本土云服务和云计算发展水平提升的动力。
在战术层面,要认清当前我国云计算发展仍处于起步期,属于萌芽产业,必须进行一定的支持和保护。要大力支持我国本土云服务企业充分利用本地服务化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深耕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市场、开拓大企业市场争取时间和空间。
(二)应对建议
为了妥善应对外企进入带来的挑战,实现我国云服务及云计算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建议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快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数据、软件等托管、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标准规范,明确数据托管要求,对事关国家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和用户隐私的敏感数据,应禁止托管到第三方平台上。加强对云服务及云计算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明确对口管理部门。
二是实行并加强对云服务提供商的准入管理。实施云服务提供商准入制度,对服务提供商的基础资源情况、运维能力、安全资质、信用水平等各方面定出门槛。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云计算行业的监管,以法律形式明确云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确定云服务的合同范本;要求云服务提供商报备有关云服务项目及其基本内容,以及接入云服务的客户信息;对于提供云服务的外企,要求数据中心必须建在国内;建立审计标准和制度,定期对云服务提供商进行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监督云服务提供商安全管理用户的数据。
三是支持本土企业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综合运用政策、规划、资金、项目和行业管理等手段,支持互联网企业发挥在服务能力、技术以及客户群方面的优势,加强与国内软硬件企业合作,在云计算终端、云计算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共同研发和市场推广,合力支撑我国云服务的发展,进而带动其它云计算业务的壮大。鼓励本土企业开发、运营自主的云服务,而不是一味地沦为外企云服务的渠道商。
四是鼓励我国用户使用本土企业提供的云服务。明确云服务采购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将云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通过税收抵扣、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用户优先采用本土企业提供的云服务。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对云服务提供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提高用户对本土云服务提供商的信任和使用信心。